近日,山东省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公布第十届山东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刘洪利主任分别入选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会员服务与文体委员会委员。




刘洪利主任
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
会员服务与文体委员会委员
刘洪利律师,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同时还担任东营市政法委扫黑办特邀监督员、东营市行政执法监督员;东营市律师协会七届常务理事,东营市七届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战略发展与指导委员会委员、奖励与惩戒委员会委员、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东营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库成员,2015年度东营市优秀律师。
1998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2000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2002年4月在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开始执业,2007年11月至今在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执业。
主要擅长业务:公司法、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代理大量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成功办理数十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重罪变更轻罪的案件,数起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无罪释放,一起刑事案件无罪辩护成功。
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将珍惜荣誉,继续深耕专业、不断精进,充分发挥委员工作职能与团队协作精神,助推山东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新的贡献。
